2026年8月12日,PPWR正式适用
《欧盟法规(EU)2025/40》——即PPWR——已正式生效,其一般适用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。对于在欧洲市场上制造、进口、分销或销售包装产品的企业而言,这将影响包装设计、所需备妥的文件,以及各经营主体之间的责任分配。
本文将阐明自该日期起实际发生的变化、哪些主体受到影响,以及现阶段需要审查哪些事项。同时,本文也将厘清哪些事项仍有待进一步技术规范的制定,以便您区分哪些事项紧迫、哪些事项尚处于待定状态。
什么是PPWR,为何现在就需关注
PPWR——《包装与包装废物条例》——取代了已施行近30年的旧版《包装指令94/62/EC》。该法规于2025年1月22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,并于2025年2月11日正式生效。
从「指令」到「条例」的形式转变,具有直接的实践意义:该法规无需经过国家立法转化,即可在所有成员国内统一适用。企业无法等待本国对其进行解读——从适用之日起,框架规则完全一致。
PPWR涵盖所有类型的包装——初级包装、集合包装、运输包装、服务包装、电子商务包装——无论材料种类。其主要支柱包括:可持续设计、可回收性、减量化、再生材料含量、标签要求以及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。
2026年8月12日起有哪些变化——以及哪些暂无变化
2026年8月是一般适用日期,但并非所有义务都在当天同时生效。部分义务从该日期起即可执行;其他义务则设有分阶段截止期限,延伸至2028年、2030年乃至更远。欧盟委员会在2026年3月30日发布的说明中确认了这一分阶段适用结构。
自2026年8月起适用的内容
制造商必须确保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均已通过符合性评估程序(PPWR第38条及附件七),并附有欧盟符合性声明及技术文件,以证明符合第5至11条的要求。这并非未来的目标,而是自2026年8月起即可强制执行的义务。
包装的制造方式必须使有害物质的存在降至最低。对于食品接触包装,某些化合物(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,即PFAS)的特定限制自2026年8月12日起直接适用,不设过渡期。
自2026年8月起,所有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。然而,统一的「可回收性设计」(DfR)技术标准将通过2028年1月前出台的授权法案予以规定。该原则现已可执行,精确的技术阈值将于2028年确定。
对于集合包装和运输包装,空置空间不得超过50%。欧盟委员会已确认,电子商务包装的空置空间限制为40%,除非在技术上不可避免。
维持现行限值:铅、镉、汞和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/kg。
仍有待进一步制定的内容
PPWR为2030年和2040年设定了最低再生材料含量目标,且阈值逐步提高。计算方法和具体豁免情形有待配套实施法案予以规定。
带有标识符(二维码或类似形式)并链接至环境信息的数字标签系统,计划于2027年起适用。详细技术规范取决于尚在制定中的授权法案。
PPWR将包装按可回收性等级分类(A、B、C、D)。界定各等级的技术标准将于2028年1月前出台。自2030年起,仅C级及以上的包装方可投放市场。
某些一次性塑料包装格式(例如餐饮服务业中调味品的独立小份包装)将于2030年1月1日起被禁止,而非从2026年8月起。
哪些主体受欧盟包装法规影响
PPWR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包装或包装产品的经营者,无论其来源地如何。具体责任取决于各企业在供应链中所扮演的角色。
制造商是指生产包装——或委托生产包装——并以自身名义将其投放市场的主体。如果您将自己的名称印于包装上,并且是首个将其引入欧盟市场的主体,则在PPWR框架下,即便包装由第三方生产,您很可能仍是制造商。制造商负责承担符合性评估和技术文件义务。
在欧盟境内将欧盟以外制造的包装产品引入市场的企业,负有独立的义务:核实制造商已完成符合性评估、相关技术文件确实存在,且符合性声明可供查阅。此项责任不得在未经实质核实的情况下转交给境外供应商。
分销商在将包装投放市场前须核实合规情况。自有品牌(贴牌)企业通常承担与制造商相当的责任。PPWR明确将市场平台确认为负有责任的主体,适用于其代表第三方卖家处理包装或物流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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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8月前需备妥的文件
PPWR为包装建立了一套文件体系,其逻辑与其他欧洲监管框架下适用于产品的文件要求类似:符合性评估、配套技术文件以及欧盟符合性声明。这些是不同的框架体系,不应混淆,但操作逻辑相近。
技术文件必须证明包装符合适用要求:材料成分、包装功能、可回收性与减量化方面的证据,以及符合性声明的依据。其完整内容要求载于《法规(EU)2025/40》附件七。
对于进口商而言,从供应商处取得文件并存档是不够的。要求进口商对文件内容进行合理核实,确认其具有真实且最新的依据。
逐步开展实务审查的方法
- 梳理您的包装
列出您使用的所有包装类型:初级包装、集合包装、运输包装、电子商务包装、服务包装。记录材料、功能、供应商及生产国。
- 确认您作为经济经营者的角色
您是制造商、进口商还是分销商?这决定了PPWR对您适用的具体义务。
- 收集包装的技术数据
材料成分、重量、体积、适用情形下的空置空间比例,以及供应商提供的可回收性相关信息。
- 审查减量化与空置空间情况
对于运输包装或电子商务包装,核实空置空间是否未超过50%(电子商务包装为40%)。
- 审查技术文件现状
文件是否已存在?是否为最新版本?您是否已持有欧盟符合性声明,或能否向供应商索取?
- 识别差距并确定优先级
区分紧迫事项(文件、空置空间、有害物质)与仍有待进一步制定的事项。
- 评估是否需要外部支持
如审查结果显示存在重大差距,或您对经营者角色或所需文件存在不确定性,此时应寻求专项评估。
解读新包装法规的常见误区
- 误区一:「2026年8月之后再处理也不迟。」
技术文件、符合性声明以及空置空间和有害物质方面的限制,均自该日期起强制执行,没有额外宽限期。拖延处理可能在海关、市场平台,或在客户于该日期前要求提供文件时引发问题。
- 误区二:「义务仅针对包装制造商。」
PPWR将责任分配给制造商、进口商和分销商。如果您将欧盟以外制造的包装产品引入欧盟市场,无论境外供应商采取何种措施,您均负有独立的核实义务。
- 误区三:「既然可回收性技术标准要到2028年才能确定,目前就没有紧迫的事情要做。」
这一说法部分正确——「可回收性设计」标准确实将于2028年确定——但以此为由不采取任何行动并不成立。有关文件、符合性评估、符合性声明和有害物质限制的义务,已于2026年8月起适用。
关于PPWR与消费品的常见问题
在欧洲销售前需了解的事项
PPWR影响所有在欧洲市场投放包装的企业:制造商、进口商、分销商和市场平台卖家。2026年8月12日这一日期真实存在,且正快速临近。
部分义务自该日起即无例外地生效:技术文件、符合性声明、空置空间限制以及有害物质限制。其他事项——可回收性技术标准、数字标签、特定包装格式的禁令——则设有较晚的截止日期。了解这一区别,是正确排定优先级的第一步。
在2026年8月前完成包装和文件审查的企业,将比那些等到问题出现于海关、客户要求或平台规定时才行动的企业,拥有更大的应对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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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提供一般性监管信息。具体适用义务可能因产品类别、预期用途、供应链结构、适用欧盟立法及现有文件而有所不同。

本文由 Juan Manuel Beltrán 撰写,Conformity Point 创始人兼产品合规顾问,专注于欧洲市场的消费品合规,帮助制造商、进口商和品牌在欧洲销售消费品。
